理查德.波斯纳,先后以最优生和年级第一名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学法学院(1962)。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联邦政府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1969)和讲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时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级讲师。
本书为美国著名法官、学者理查德·波斯纳的最新专著,也有美国学者称其为波斯纳最重要的著作。在本书中,波斯纳基于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并结合他本人长达27年担任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司法经验,分析了种种司法行为和法官职任考量,这一分析迥异于以往对司法以及法官的研究,其关注的是与法官行为紧密联系的认知和情感的社会和制度塑造。波斯纳的分析表明,尽管大多数(常规)司法决定似乎都是法条主义驱动的,但法官绝不是“自动售货机”,只是机械地适用已有规则或按既定法理推理模式决策的法条主义者,相反,其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个人性因素,例如,法官个人特点以及生平阅历和职业经验,会塑造他的司法前见,进而直接影响其对案件的判断。
波斯纳关于法官行为的分析是具有普适性的,其提出的问题和分析建议在中国语境中也同样适用:法官是如何行为的,为什么如此行为、行为的后果可能为何,以及哪些智识工具最适合分析这些问题。
一说起美国的法官,我们往往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专业,不讲政治,只讲法律。法律如何规定,法官便如何断案,他们不需要考虑除法条以外的其他因素。这时候,浮现在我们脑海里的是那句著名的法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美国的法院果真是与政治绝缘的么?我最近在读...
评分 评分0p 苏力:提出并赞美一个概念上完美的法官,然后激励和要求担任法官的人去实践这个概念;这是一种“压抑人性”的道德规范模式,一种不可能实践的模式,或者说只是一种关于法官和司法的意识形态。 1p 《卡拉马佐夫兄弟》:如果没了上帝,那就什么事都能干了。 6p 司法行为9理...
评分1、个人认为这本书的中译本书名叫《美国法官如何思考》比较确切。 2、苏力说这本书“提出了一种实证的审判决策理论。它完全不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普通采取的那种模式:提出并赞美一个概念上完美的法官,然后激励和要求担任法官的人去实践这个概念;这是一种压抑人性的道德规范...
评分他的书总是很贵 这是买的第一本书,总体说来还是可以的,不会后悔。 要了解下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和美国司法,看看还是可以的。 里面提到的那几个法官写的书,我还没看过,但是看起来波斯纳不太喜欢他们。苏力翻译成“邪说”,是不是邪说,还是要等自己看了才知道,目前时间不够...
苏力的文字太绕了,看不动了,心力憔悴……
评分制度设计的过程是超我异化的过程
评分七八九三章可堪一看。苏力翻译地太着急了,减分。通过本书可以看到一个restricted pragmatist或balanced realist如何处理手头案件,也能看到一个比较浅薄的法官教授真正底牌。
评分说实话这本书的确是很值得认真读一读的,特别是其中的第二编的内容。如何从现实中提取问题,分析问题,这是现在很多人所欠缺的。他们总喜欢从自己空想的前提出发,这令我非常无语。其余的内容也很精彩,的确算是波斯纳“最重要的著作”了。
评分中间有一段对比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分析非常深刻,后面有几章对于我而言没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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