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小说进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手游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全通过这三下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人女佣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动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威廉。福克纳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用我通常赞赏的口吻说,是“有巨大的信息含量”的小说。此前,对于福克纳,只闻其声,未读其作。只是知道他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大家。我在图书馆某个阴暗角落无意发现它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收集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集子...
评分It is obvious that William Faulkner has a gloomy recollection of the past world, but he had no ideas about how to deal with all of these problems. Then we find chaos in this novel. Benjy, as the first major character we'd met, is an idiot. I guess, maybe on...
评分小说名字取自《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Life ...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傻瓜”(idiot)的概念,在这里却值得玩味。原本第一章的叙述者班吉(Benjam...
评分 评分威廉。福克纳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用我通常赞赏的口吻说,是“有巨大的信息含量”的小说。此前,对于福克纳,只闻其声,未读其作。只是知道他是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大家。我在图书馆某个阴暗角落无意发现它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收集在《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的集子...
(以下评价均基于对其他书籍的阅读感受,不涉及《喧哗与骚动》的具体内容) 这本书的叙事结构简直是一场迷宫探险,作者似乎故意设置了无数的岔路口和重复的场景,但每一次绕回,你都会发现新的细节被点亮。我特别喜欢它处理时间的方式,那种非线性的流动感,让你感觉自己不是在阅读一个故事,而是在经历一段被拉伸和压缩的生命体验。开篇的几章,那种强烈的内心独白占据了主导,笔触细腻到令人窒息,每一个词语都像是经过了精密的打磨,带着一种近乎痛苦的诚实。我得承认,初期阅读体验有些挑战,需要极大的耐心去适应这种碎片化的信息流,仿佛拿着一块块破碎的镜子,试图拼凑出一个完整的画面。但一旦你找到了那个节奏点,那种豁然开朗的愉悦感是无与伦比的。特别是关于家庭关系的描摹,那种隐藏在日常琐碎之下的巨大张力,让人在阅读时忍不住屏住呼吸,生怕任何一点声音都会打破那脆弱的平衡。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没有提供明确的答案,而是将所有难题赤裸裸地抛给你,让你在字里行间自行去寻找那份仅属于自己的理解。这种开放性,是它区别于许多传统叙事的关键所在,也让我反思了自己过去对“完整故事”的执念。
评分这本书的意象运用达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每一个重复出现的物体或场景,都承载了远超其字面意义的象征重量。比如某件旧家具,在不同人物的回忆中反复出现,但每次出现时都被赋予了新的情感色彩,时而是怀旧的锚点,时而是时间流逝的残酷证明。作者似乎深谙象征主义的精髓,但又避免了故作高深的晦涩。这些意象是如此自然地融入叙事肌理之中,你甚至可能在一开始没有察觉到它的重要性,但当故事推进到某个关键节点,那些先前埋下的伏笔如同连锁反应般被激活,一切都变得清晰而有力。我特别欣赏作者对“失落”这一主题的处理,它不是通过直接的陈述来表达,而是通过对这些破碎意象的细致描绘,让失落感无声无息地渗透进读者的内心。这种“展示而非告知”的技巧,使得整部作品的文学张力得以持续维持,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意义的再构建。
评分这本小说展现出一种罕见的语言天赋,简直可以说是对英语(或所读的语言)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重塑。它的对话部分尤其精彩,那种充满地方色彩、粗粝却又无比真实的口吻,让人仿佛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尘土和旧木头的味道。作者对于不同社会阶层人士的语言模仿得惟妙惟肖,从受过良好教育者的冗长阐述,到市井百姓的俚语和省略,切换得自然流畅,却又各自带着鲜明的烙印。我必须说,这种对“声音”的捕捉能力,是它最令人震撼的地方。我读到某些段落时,需要放慢速度,甚至轻声朗读出来,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音律和节奏的美感。它不是那种平铺直叙的文字,而是充满了韵律感和内在的音乐性,即便是描述最沉闷的场景,文字本身也像在进行一场精密的舞蹈。这种对语言边界的不断试探,让阅读本身变成了一种身体性的体验,你不仅是用眼睛在看,更是用耳朵在听,用心在感受那种文字碰撞出的火花。对于追求文学纯粹性的读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份盛宴。
评分读完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感到一种强烈的抽离感,仿佛从一个存在了很久的平行世界中被猛地拽了回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它构建了一个如此真实、如此具有说服力的“场域”。这种真实感并非来自于对现实的精确复制,而是源于对人类情感深处那些微妙、不合时宜的反应的精准捕捉。它没有试图美化任何东西,展示的是人性中最原始、最脆弱的一面——那种无法言说的羞耻、难以启齿的欲望,以及被时代或环境所抛弃的无力感。人物的命运虽然沉重,却并不令人感到绝望,因为作者用一种近乎冷峻的客观视角,记录下了一切的发生,如同一个旁观历史的记录者。它迫使你直面那些令人不适的真相,那些我们习惯于在日常生活中迅速遗忘的道德困境。这种直视痛苦的能力,使得它超越了一般的娱乐性阅读,上升到了一种深刻的社会观察和心理剖析层面。读完后,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消化那些人物留下的复杂印记,久久不能忘怀。
评分从整体结构来看,这部作品的叙事视角变化之多,令人目眩神迷,它像是使用了一台高倍变焦的镜头,从上帝视角瞬间拉近到角色的最深层意识,然后再猛地切到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旁观者视角。这种频繁而剧烈的切换,一方面制造了巨大的悬念和信息差,让读者始终处于一种“正在拼凑信息”的状态;另一方面,也深刻地体现了“真相”的相对性和主观性。没有一个单一的声音可以完全定义这个世界。我甚至怀疑,作者是否故意让一些关键信息在不同视角下产生微妙的矛盾,以此来挑战读者对“什么是事实”的传统认知。这种叙事上的大胆尝试,让作品充满了动态的美感,每次转换视角,都像是给整个故事打上了一层不同的滤镜,揭示出隐藏在表象之下的复杂人性图景。对于那些厌倦了传统单线叙事的读者而言,这本书提供了一种极具颠覆性的阅读体验,让人忍不住想回溯前文,重新审视那些已被“已知”的情节。
评分我尽力了……另外看福克纳还是看李文俊翻译的版本
评分完全感觉不到厉害?家常型的啰嗦
评分译文没的说,在惊奇中膜拜。。
评分Quentin Compson drowned in the odour of honeysuckle. 昆丁自杀桥上的留言。最喜欢昆丁一章,忧伤的看着却开始幻想日后的天晴的下午,用英文诵读这一章,悲剧不能仅仅用来看与想象。 很难读的一本书,也因此开始感受到英美新批评解读法的魅力。
评分Quentin Compson drowned in the odour of honeysuckle. 昆丁自杀桥上的留言。最喜欢昆丁一章,忧伤的看着却开始幻想日后的天晴的下午,用英文诵读这一章,悲剧不能仅仅用来看与想象。 很难读的一本书,也因此开始感受到英美新批评解读法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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