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题是美国的司法审查,即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审查立法机关以及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宪,尤其关注联邦最高法院针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审查。在美国,虽然经过长期争论,司法审查制度总体上已经被认可,关注焦点是法官如何适用法律。在沃伦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实践和比克尔的“反多数难题”理论基础上,伊利提出了程序导向的司法审查方法,形成了一个“参与导向的、强化代议制的”司法审查理论,并对此作了详细解释。本书是经典之作,从1980年出版,到2002年,已在美国印刷了十四次。以本书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也已在美国开过多次。本书是迄今美国法学界引用率最高的法学著作之一。
在本书中,作者的问题意识在于找到一种司法审查的方法可以正确地适用宪法,避开“反多数难题”,在拘泥于条文的“解释主义”与价值导向的“非解释主义”两种方法之外找到第三种路径,即一种以程序为导向的审查方法。这第三种方法,来源于美国社会之中对于民主的理解,它的设计...
评分在本书中,作者的问题意识在于找到一种司法审查的方法可以正确地适用宪法,避开“反多数难题”,在拘泥于条文的“解释主义”与价值导向的“非解释主义”两种方法之外找到第三种路径,即一种以程序为导向的审查方法。这第三种方法,来源于美国社会之中对于民主的理解,它的设计...
评分在本书中,作者的问题意识在于找到一种司法审查的方法可以正确地适用宪法,避开“反多数难题”,在拘泥于条文的“解释主义”与价值导向的“非解释主义”两种方法之外找到第三种路径,即一种以程序为导向的审查方法。这第三种方法,来源于美国社会之中对于民主的理解,它的设计...
评分在本书中,作者的问题意识在于找到一种司法审查的方法可以正确地适用宪法,避开“反多数难题”,在拘泥于条文的“解释主义”与价值导向的“非解释主义”两种方法之外找到第三种路径,即一种以程序为导向的审查方法。这第三种方法,来源于美国社会之中对于民主的理解,它的设计...
评分在本书中,作者的问题意识在于找到一种司法审查的方法可以正确地适用宪法,避开“反多数难题”,在拘泥于条文的“解释主义”与价值导向的“非解释主义”两种方法之外找到第三种路径,即一种以程序为导向的审查方法。这第三种方法,来源于美国社会之中对于民主的理解,它的设计...
今天终于读完了,获得了很多新的认知吧,可以说是第一次对美国宪法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认知!
评分今天终于读完了,获得了很多新的认知吧,可以说是第一次对美国宪法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认知!
评分前四章还挺有意思
评分司法审查是马歇尔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解释出来的,不得不面对"反大多数难题"即非民选的法官为什么有权推翻国会的法律,这与民主理念不合。伊利试图通过对代议制政府的不信任回答这个问题,司法审查纠正代议制并保护少数人权利,不仅并非与民主不相容,反而促进民主。国内的宪法学者应该好好学习宪法理论的论证方法,而不是在微薄上喊喊口号,骗骗粉丝。。。
评分条理明晰、论证清楚,既包含法律理论分析、又有政治理论构建,胜于《最小危险部门》,唯一有所微词的是里边对罗尔斯和德沃金以及道德哲学的说法。译本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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