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岁时,他进入图宾根大学(符腾堡州的一所新教神学院)学习,在那里,他与荷尔德林、谢林成为朋友,同时,为斯宾诺莎、康德、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深深吸引。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 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法哲学》一书充分表现了黑格尔的“資产阶級与貴族阶級联合”专政的根本政治立場,也就表現他在德国当时“半封建半官僚的专制政治”的条件下,多少吸收了一点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来“贊助中等阶級”,亦郎贊助当时德国新兴的、比較軟弱的資产阶級的傾向。这书的保守之处主要表現在黑格尔是以君主、貴族为这个联合专政的君主立宪制的主导方面。《法哲学》分为:抽象法、道德、伦理三大部门。
一、契约的原点:法权与自由 “契约”概念脱胎于法权思想,而费希特和黑格尔对法权的理解也在耶拿、柏林等时期有骤变或深入发展。若暂搁契约观的根基构建在知识学上盘根错节的背景,观察费希特和黑格尔对契约本质的概述,不难发现其二者在形式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费希特法权...
评分商务印书馆把贺麟先生一篇在特殊年代(1961年)撰写的,带有严重缺陷的文章作为对黑格尔此书的整体评价,是对作者不尊重,对读者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马克思先生对黑氏的批判只是一家之言,不顾一切地拿起马氏的石头,砸向黑格尔,这本身就是缺乏自信和武断的表现。何况马克思...
评分 评分本文将以读书笔记的方式,梳理一下黑格尔法律哲学中“所有权”这一重要概念的相关理论。按照从概念到概念的原书理述进路,本文也将采取概念分析的方式来展开。需要说明一下的是,本文在结构安排上采取一系统下,诸概念以条目方式逐条梳理、展开阐释、略加发挥三个部分,最后将...
评分「法哲学原理」读书笔记 写在前面: 1、前几节笔记写的很潦草,暂时没有精力增补了,留待日后完善。 2、底本用Houlgate英译本,主要参考邓安庆老师的中译本。 3、笔记都是个人所思所想所摘录,一定没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只希望能不辜负读者的时间。 4、豆瓣没办法继承word的格式...
前言很有趣,你只要把它辩证的看待,就是好综述,辩证,有无,空虚和实体;文学作为哲学的案例是不错的,哲学与文学互通。。感觉黑格尔是引入了变量逻辑,第二就是黑格尔呢的文采和阅读量要比康德大的多,广泛的多。黑格尔把国家放在了和上帝的一个地位.研究国家学
评分以前受波普尔误导,把晚年黑格尔看成大反派。读了这书才知道黑格尔真心不容易,一方面要坚守启蒙自由派的底线,另一方面又不能得罪当局,结果只好用“存在就是合理,合理就是存在“给糊弄过去了。另外,马克思的很多洞见,比如无产阶级劳动抽象化、生活贫困化,资本主义全球化等等,在这本书里都可以找到源头。
评分值得仔细研究
评分老黑认为指腹为婚是最完美的爱情……
评分爱既是悲剧,也是喜剧。它从他者身上找到自我,从自我中映射他者。它是一种历史的背负,从他者身上寻找所未见的历史,只有这样,他者才敞开了自己与爱者本身同为合一,从自己的历史中寻求他者对历史特殊性的赞同,以便在共同体的普遍性中找到一席之地。他的历史,还是她的历史,都是走向未来的统一之路,是矛盾的闭合与新的展开,是对旧的扬弃(否定之否定),是主奴辩证关系中的转变,是历史本身的中断与新的继续。爱就是一个在中断与建立过程中的不断扬弃的过程,对平等的扬弃,对主奴关系辩证且周而反复的认同,对共同体认识的统一。从特殊性到普遍性,再到特殊性,从单个个体到两者精神的“个体”,从历史的不同到历史的相同。从悲剧到喜剧,再到对悲剧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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