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是医生,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开始文学创作生涯。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余华是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许三观卖血记》是阅读次数最多的小说。最深的感觉,除了炒猪肝是人间美味以外,就数作者的幽默。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靠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而语言也同情节一般平淡。一本书下来,作者用字绝不超...
评分同《活着》一样,《许三观卖血记》的时代背景同样选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历史课上老师告诉我们,那是一个“翻身农奴把家当”的时代,那是社会主义在“摸索中前进”的时代,而我从《许三观卖血记》等一批以当时为时代背景的文学作品中,我知道,那是一个吃人喝血的时代,...
评分看了所有余华的小说,最喜欢的就是这本。 《活着》太残酷,我比较喜欢余华对故事发展情节的把握,以及人物个性的出现。但这部小说,对于爱好悲情和高格调的小资肯定谈不上喜欢。我爱好悲剧,但却总难以隐忍,每个人的死都带着深刻的恐怖时代的刻痕。 《在细雨中呼喊》因为采用...
评分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为了娶媳妇。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为了替大儿子(许一乐:媳妇跟别人生的孩子)闯的祸埋单。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为了跟自己当初心仪的女孩上床。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为了能让家人吃完面条,全家人喝了三个月玉米粥,已经熬不下去了。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为了...
评分同《活着》一样,《许三观卖血记》的时代背景同样选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历史课上老师告诉我们,那是一个“翻身农奴把家当”的时代,那是社会主义在“摸索中前进”的时代,而我从《许三观卖血记》等一批以当时为时代背景的文学作品中,我知道,那是一个吃人喝血的时代,...
笔法那么轻,文字后面却是那么重
评分我感觉这是余华最好作品中最烂的,也许是因为太直白了。话说看余华我总看不到凄惨,看《活着》的时候,我也没泪纵横,只觉得无常
评分余华的叙事方式很有特点,思维也不同寻常,文字虽然简练跳跃,但是人物却很饱满。他总好像是站在远处冷冷地看着,人物的悲欢喜怒都与他无干,而偏偏这又是一部写苦难的小说,便更显得残酷,叫人心下难过。三观给全家做爆炒猪肝、带离家出走的一乐吃面、和给被批斗的玉兰送饭埋肉,是我最喜欢的三个片段,辛酸之中的温情,谁能尽解其中滋味。
评分口头做菜那段,妙极
评分余华经典三部曲之一。 感觉余华写的东西有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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