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
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 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古典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后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被收入《论文集》(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
首先,我郑重推荐这个译本,相当流畅,应当是比商务本好很多,不存在什么读半天读不出意思的句子。 下面是本书的一些概要与梳理 引言 终于读到了穆勒的这本自由主义巨著,引言部分读了很多遍,越读越发现穆勒逻辑思路的清晰严密。但我还是对其中一些论述有迷惑之处,先记下。 ...
评分 评分 评分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 ——贯穿整本《论自由》的精髓之一。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
评分读约翰·密尔《论自由》 一说到自由,很多人的脑中立马就会闪出诸如“自由散漫”、“自由化”进而是貌似专属于属于某个阶级的词汇——“资产阶级自由化”。并且毫无缘由地将它们与自由等同起来。好像自由跟鸦片一样,是西方资产阶级兜售给中国的洪水猛兽,一旦移植到中国来...
屡次想拍案叫好
评分这译者自我介绍有意思,三颗星全给你!
评分群己权界问题基本上以密尔的自由观为开端,也为终点了,关于这本书在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中的地位更是毋庸赘言了。
评分经典中的经典。严密的论述,激情的宣言,深深的关怀,无一不动人。对照当下中国之种种,尤其让人感慨。
评分德先生,赛先生的爷爷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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