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的名字叫红》《伊斯坦布尔》作者奥尔罕•帕慕克 蛰伏六年动情写就 全球60个语种正在流行。
◆斩获诺奖之后还能写出自己的最佳作品,帕慕克就是这样的大师。——《独立报》
◆让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是生计、利益和账单,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中的人们,那就是爱。
◆嘈杂腐败而又日新月异的城市史诗,天真、正派又卑微的街边小贩的人生传奇。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个讲述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人生、 冒险、幻想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幅通过众人视角描绘的 1969—2012年间伊斯坦布尔生活的画卷。
在麦夫鲁特还是一个生活在安纳托利亚中部穷山村少年的时候,他就不住地幻想自己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
十二岁时他辗转来到“世界的中心”——伊斯坦布尔打拼,立刻被那些老城消逝、新城待建的景象所吸引。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土耳其的街道上贩卖钵扎。他与那些在城市繁华外荒凉处的居民一样,渴望致富。但是运气似乎永远都不追随他,他看着亲戚们在伊斯坦布尔暴富并定居;而自己却花了三年时间给一位仅在婚礼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儿写情书,最后却阴差阳错地和那女孩儿的姐姐私奔。麦夫鲁特人到中年,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巷里做过许多营生,酸奶小贩、鹰嘴豆鸡肉饭小贩、停车场管理员……
他珍惜自己的家人和妻子,可工作失意、生活窘迫仍不断挤压着他。无论如何,他仍然夜复一夜,漫步在伊斯坦布尔街头,一边卖钵扎,思念自己的真爱,一边琢磨着脑袋里冒出的一个又一个怪怪的东西,这些念头让他自感与众不同。他,一个没钱没地位的钵扎贩子,既属于这个大都市,又在头脑中不停地寻找着另一种生活。
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 1952—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生于伊斯坦布尔,自幼学画,大学主修建筑,后从文。200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称:“在探索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60多种语言出版。
小说从其诞生起,天然的主角就是平民和小人物——他们不再具有神性气质或者能够左右磅礴的政治与社会进程,而是日益世俗化、现代化的体系性结构中的有机组成分子和疏离性因素,无论是顺从还是叛逆,他们都无法摆脱社会的笼罩性的整体背景存在。因而,任何流派与风格的小说...
评分百无聊赖在秋冷的办公室写下对于《我脑袋里的怪东西》的感悟,半个月里完成了这本书的阅读,最初吸引我的是作者的诺奖获得者身份、油画般的书皮以及土耳其那神秘的面纱。现在读完了,心里惆怅若失。文学和影视的优势,在于它们可以向我们展示人生更多的可能性和某个人一...
评分小说从其诞生起,天然的主角就是平民和小人物——他们不再具有神性气质或者能够左右磅礴的政治与社会进程,而是日益世俗化、现代化的体系性结构中的有机组成分子和疏离性因素,无论是顺从还是叛逆,他们都无法摆脱社会的笼罩性的整体背景存在。因而,任何流派与风格的小说...
评分帕慕克在新作中为伊斯坦布尔添加了当代庶民的视角。 正如伊塔洛·卡尔维诺让所有“看不见的城市”都成为威尼斯,奥尔罕·帕慕克同样是伊斯坦布尔不可救药的恋慕者。他在作品里随处缀饰这座城市的面容,实乃一次次将它推向文本的中心。一个人可以如何爱一座城?对帕慕克而...
这本书的节奏把握堪称教科书级别,但它反其道而行之,用一种看似缓慢、实则步步紧逼的方式构建张力。大量的留白和未言明的暗示,迫使读者必须参与到叙事的过程中来,成为一个积极的“解码者”。我认为,这本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敢于承认生活本身的不确定性,并将这种不确定性完整地保留在了故事结构中。没有提供简单粗暴的答案,甚至没有提供明确的“真相”。这对于习惯了传统线性叙事的读者来说,可能需要一个适应期。我花了一周的时间来“消化”前三分之一的内容,不是因为难懂,而是因为我需要时间去尊重作者留下的那些“空隙”。当你真正接受了这种“不完整”的美学时,你会发现,那些未被言明的才是最震撼人心的部分。这是一种高明的艺术手法,它让故事在你合上书本之后,依然在你脑海中持续发酵和生长。
评分我通常不太喜欢那种结构过于松散的作品,但这本书成功地颠覆了我的偏见。它看起来像是一系列互不关联的片段、笔记和梦境的集合,但当你把所有的“碎片”拼凑起来时,一个宏大而清晰的内在逻辑便浮现出来了。这种“隐性结构”的构建,体现了作者极高的掌控力。我特别欣赏它对环境的描绘,那些场景不仅仅是故事发生的背景,它们自身仿佛拥有了生命和意图。比如那座被反复提及的“灰色的塔楼”,它在不同的章节里,以不同的光线、不同的湿度出现,每一次都暗示着主角心境的微妙变化。这种环境叙事的运用,使得整本书的氛围变得非常具有沉浸感。阅读过程中,我感觉自己不是在阅读文字,而是在“行走”于书中的世界,皮肤上都能感受到那种潮湿的、带着铁锈味的空气。对于追求阅读沉浸感和环境细节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极佳的选择。
评分这本书的文字质感,读起来有一种粗粝却又极度细腻的矛盾感。开篇那段关于“时间错位”的描写,简直是神来之笔,它没有用任何晦涩的哲学概念去解释,而是通过一个极其日常的场景——比如雨滴打在窗户上的节奏变化——将那种令人窒息的疏离感烘托到了极致。我得承认,一开始我有些跟不上,不得不时常回溯前几页,像是在解开一个复杂的数学方程。但一旦掌握了作者的“语言频率”,那种流畅感是无与伦比的,仿佛文字本身在为你演奏一曲结构复杂的交响乐。它探讨的主题非常宏大,但处理方式却异常克制和精准,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关于“记忆的不可靠性”的描绘,那种模糊、重叠、自我欺骗式的叙事,让我开始审视自己过往的经历,心里不免一阵寒意。这本书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潜意识中那些不愿触碰的阴影,读完后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从那种自我反思的旋涡中抽身而出。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直是视觉的盛宴,那种用色大胆却又莫名和谐的组合,立刻抓住了我的眼球。初翻开,就被作者那种跳跃性的叙事方式给“拽”了进去。感觉就像是掉进了一个万花筒,每个章节都是一个独特的棱镜,折射出光怪陆离的景象。里面的角色塑造功力深厚得惊人,那些配角的每一个微小动作、一句无心之语,都像是精心雕琢过的宝石,闪烁着复杂的人性光芒。读到一半的时候,我甚至会忍不住停下来,对着某个段落反复摩挲,思考作者是如何精准地捕捉到那种稍纵即逝的情绪,并将其凝固在文字里的。它不是那种让你轻松阅读的书,更像是一场智力上的探险,要求读者全神贯注,跟上作者那飞奔的思绪。读完之后,那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是因为情节没讲完,而是因为你觉得自己的思维边界被狠狠地拓宽了,迫不及待想找人讨论,但又觉得任何语言都无法完全承载你心中的震撼。这种阅读体验,绝对是近年来我遇到的最刺激的一次。
评分说实话,我买这本书是冲着那个获奖记录去的,但一开始有点担心内容会过于学院派或艰涩。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在保持其艺术高度的同时,拥有一种近乎残酷的坦诚。作者似乎毫无保留地剖析了现代人在信息爆炸时代所面临的焦虑与异化。其中对“身份的碎片化”的探讨尤为尖锐,通过几个角色的内心独白,勾勒出个体在社会机器中迷失自我的过程。这些独白并非枯燥的说教,而是包裹在极富画面感的比喻之下。比如,书中有一个比喻,将人类的沟通比作“在两艘相向航行的船上,用摩斯密码发送无关紧要的信号”,这个画面感强到让我立刻理解了那种无效社交的疲惫。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它既能让你在智力上感到挑战,又能让你在情感上产生强烈的共鸣,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平衡,显示了作者对当代人精神困境的深刻洞察。
评分非常喜欢,天真与感伤的小说家。在城市比人心变得更快的时代里,麦夫鲁特的天真与单纯显然不合时宜,这一点脑袋里的怪东西却让他收获了爱情、幸福、美满,周围的人匆匆忙忙,只有他留恋操持着卖钵扎的古老行当,在空荡荡的街道游荡,孤独、忧郁、恋旧却拥有整个世界。
评分如果麦夫鲁特去的是上海(或中国任何一个大城市)而不是伊斯坦布尔,故事完全会朝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首先,他是小贩的儿子,没有权利在这座城市念书;土地国有,他的家庭没有任何权利在郊区圈地盖房,也因此,他永远只是一个异乡人。老了以后,他没有户口,无法享受这座城市的福利,尽管他为这座城市的繁荣奉献了自己的一生。最终,在穷困潦倒中,他回到自己故乡的破房子中,卒。
评分也许某些情感可以再深刻再煽情一点,但是帕慕克就这么饱含意味地这么叙述下一部钵扎小贩一生的故事。从让人读来舒服的语言到略有波澜的情节,或者承载了土耳其几十年来的变迁(政治、生活),都让我喜欢这本书。一直以来我都认为生活本身只有真实,根本没有谬误。
评分老子总是想管儿子,却管不了儿子看不起老子。然而,最终儿子总会变成老子那种人,保守,恋旧,有执念。从乡村到城市,两代人完成家族的迁徙,还是走不出宿命。城市的发展快过人心。
评分“这个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时代裹挟着城市,城市携卷着人生,依然有厚重的爱和孤独沉淀在磅礴的河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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