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罕•帕慕克(Orhan Pamuk, 1952—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当代欧洲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生于伊斯坦布尔,自幼学画,大学主修建筑,后从文。200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称:“在探索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60多种语言出版。
◆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我的名字叫红》《伊斯坦布尔》作者奥尔罕•帕慕克 蛰伏六年动情写就 全球60个语种正在流行。
◆斩获诺奖之后还能写出自己的最佳作品,帕慕克就是这样的大师。——《独立报》
◆让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是生计、利益和账单,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中的人们,那就是爱。
◆嘈杂腐败而又日新月异的城市史诗,天真、正派又卑微的街边小贩的人生传奇。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个讲述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人生、 冒险、幻想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幅通过众人视角描绘的 1969—2012年间伊斯坦布尔生活的画卷。
在麦夫鲁特还是一个生活在安纳托利亚中部穷山村少年的时候,他就不住地幻想自己未来的生活会是怎样。
十二岁时他辗转来到“世界的中心”——伊斯坦布尔打拼,立刻被那些老城消逝、新城待建的景象所吸引。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在土耳其的街道上贩卖钵扎。他与那些在城市繁华外荒凉处的居民一样,渴望致富。但是运气似乎永远都不追随他,他看着亲戚们在伊斯坦布尔暴富并定居;而自己却花了三年时间给一位仅在婚礼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儿写情书,最后却阴差阳错地和那女孩儿的姐姐私奔。麦夫鲁特人到中年,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巷里做过许多营生,酸奶小贩、鹰嘴豆鸡肉饭小贩、停车场管理员……
他珍惜自己的家人和妻子,可工作失意、生活窘迫仍不断挤压着他。无论如何,他仍然夜复一夜,漫步在伊斯坦布尔街头,一边卖钵扎,思念自己的真爱,一边琢磨着脑袋里冒出的一个又一个怪怪的东西,这些念头让他自感与众不同。他,一个没钱没地位的钵扎贩子,既属于这个大都市,又在头脑中不停地寻找着另一种生活。
无论帕慕克在土耳其人眼中是率性直言还是哗众取宠,他对故乡伊斯坦布尔的爱实在是毋庸置疑。鲜少有人如此不遗余力地将一片土地的美丽与哀愁尽数呈现、永不疲倦,也鲜少有人不断挖掘潜藏在街前巷尾的城市密码、满怀虔诚,就连那些随着废墟行将消逝的物象在他的笔下也如此迷人:...
评分 评分 评分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也许才是一座城市文明发展程度的衡量标准。主人公麦夫鲁特,一个平凡的小人物,从最初的社会最底层渐渐融入到了城市生活。他从自身的经历中也看到并感受到了伊斯坦布尔城市的变迁。 作者奥尔罕•帕慕克,土耳其著名作家,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
喜欢帕慕克的书是因为相同的城市情结而产生的共鸣,小说通过伊斯坦布尔小贩的一生见证了城市的变迁,不可逆的改变背后,除了无奈外,还有记忆,而帕慕克用他的文字永远定格住了那个属于他们的,正在消逝的伊斯坦布尔。
评分读帕慕克小说,尤其是写小人物的,常有一种温柔甜美的感觉。因为小说的叙事节奏是匀速的,阅读时常有不知何时才会结束的幻觉。
评分如果麦夫鲁特去的是上海(或中国任何一个大城市)而不是伊斯坦布尔,故事完全会朝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首先,他是小贩的儿子,没有权利在这座城市念书;土地国有,他的家庭没有任何权利在郊区圈地盖房,也因此,他永远只是一个异乡人。老了以后,他没有户口,无法享受这座城市的福利,尽管他为这座城市的繁荣奉献了自己的一生。最终,在穷困潦倒中,他回到自己故乡的破房子中,卒。
评分絮絮叨叨,拉拉杂杂,跟红相差太远。故事性不强,对话式行文真不喜欢。
评分帕慕克的小说,哪怕再厚,都有轻盈的气质,我想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每个人都出来说再加上作者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当然,关键是每个人说得是那么恰如其分,那么有画面感。麦夫鲁特和拉伊哈的爱情当然让人动容,但作为故事背景的大家庭以及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的变迁,也让人着迷。麦夫鲁特叫卖钵扎的声音,让我想起小时候听到的“麻花馓子芝麻糖芝麻条”,那也是一个非常高兴的小贩。帕慕克让钵扎的叫卖声继续了下来,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消费习惯的变化,我小时候听过的声音是真的消失了。对我而言,读小说的好处就在于此,它可以让我突然想起生活里曾经很有印象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悄然逝去的东西,于是想着,原来一路走过来,其实我也看过了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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