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图尔特·班纳 著名美国法律史学家,耶鲁大学文学学士,斯坦福大学法律博士(J.D.),现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诺曼·艾布拉姆斯法学教授。班纳曾先后担任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柯辛斯基法官和最高法院奥康纳大法官的助理。现已出版九部专著,内容横跨英美法律史的多个不同领域。在《斯坦福法学评论》《法律与历史评论》《美国法律史期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财产让人自由,让人有恒心,让人孜孜以求。
可究竟什么是财产?从土地和房产到声音和名气,从新闻和波段到基因和数据,这些或有形或无形的事物挑战着财产的边界和我们的观念。
财产绝非一成不变,它始终与经济、政治、思想和技术同步演化。它是工具,而不是目的。它让人们有能力追寻幸福,而不是幸福本身。这就是美国财产故事的智慧,也是人类财产故事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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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启发
评分这是一本关于美国财产法历史的书籍,作者以“财产本身不是目的,而只不过是实现其他许多目的的手段”为主线,勾勒了美国法史上,曾经不是财产的事物成了财产、曾经的财产已经消逝的演变过程。正如作者所说,本书所能带来的最大启发就是:财产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并非目的,并非价值,而是一种工具手段。真正重要的是各个时代下、各种社会结构中,人们的利益与【价值】究竟是什么,至于法律只是表达和保护这些价值的制度工具罢了。在2018年末、2019年初,我的脑海里开始产生了这样一个“大哉问”:何谓价值。我脑海里的“大哉问”还有:什么是法?中国法治现状究竟如何?下一步我们该往哪里去。
评分师兄的译作,我给满分!
评分2018-40 [美]斯图尔特·班纳,《财产故事》,陈贤凯、许可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评分为什么我国的著作权法是这个奇怪的样子?因为很大程度上它是为了入世,中国从美国引进的舶来品,那为啥美国的著作权法是那个样子?因为那是围绕技术进步,不同利益团体权力斗争的产物!仅此而已!当初硬是要想通著作权法中不同权利主体利益为啥要这样分配的如此这般道理真是傻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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