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J.伯尔曼,Emory大学法学院Robert W.Woodruff讲座教授。曾任哈佛法学院James Barr Ames讲座教授。精于比较法律史、法理学、俄国法及国际贸易法。
这本书是梁治平先生十几年前就翻译了的,03年再版了一次。如果说当初引入中国,是要导向“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这样一个神圣的观念,那么我认为再版时它应该做的只不过是要给我们这些新近进入法学领域的学生们提供一个读书的材料。但是很可惜,就目前我所了解的...
评分法律与宗教的作者哈罗德。伯尔曼是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在社会主义法学方面造诣颇深,也是当代法理学以及商法等领域公认的权威。出生于1918年,经历了一战的他很容易地染上了“忧患意识”。从他的这本书中都可以看出他对世界大战和全球性经济崩溃的打击表露出来的危机感以及对...
评分 评分一 最初萌发读《法律与宗教》这本书源于其瑞老师的法理课堂上,老师在课堂上援引了这本书里众所周知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被形同虚设”。带着对这句话探究的初衷,阅读了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这本书。看完之后,一直有种写点什么的想法,可是忙于各种俗事,...
评分注:本文原文于2008年7月27日发表在本人博客,因原博客被封,只能重发。本文现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07d64e0100h50o.html。网路间可能有对本文的转载,皆是出自本人原博客。 本文很多内容参阅了《法律与宗教》一书,故发文于此。 特此说明。 ...
习大大莫不是受了此人的影响?人们只会遵守一种法律,那就是他们自己内心的法律;也只会尊崇唯一的神,那就是他们自己。
评分他们都说这是本好书.可是我却读不懂.这意味着我需要读更多的书
评分作者对中国读者的担忧是对的
评分13/ 在开始本周阅读《法律与革命》(第一卷)之前找了作者的另一本书(也就是本书-胜在短小= =)大致了解作者对法律与宗教两者关系的看法。简言之,两者相辅相成,不能单纯认为是社会层面和人类心理层面的差异。“惯常的公式是,法律最终以道德为基础,道德最后则建立于宗教之上。”在谈到日耳曼法发展过程时,作者强调了是基督教对其影响使得没有向习惯法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与宗教在历史进程中是一种势均力敌的过程。(神权、王权、教会权利的发展壮大取代公共集会承担政治和法律职能)【缺乏对西方宗教文化的梳理以至于不能深层体会宗教中的信仰的力量】相较之,东方文化中的法律与宗教对立表现更为明显,社会层面缺乏所谓的宗教的信仰,或者说是过于形式主义化的看待法律。
评分总觉得这两个词跟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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