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巴爾特,法國著名結構主義文學理論傢與文化評論傢。其一生經曆可以大緻劃分為三個階段:媒體文化評論期(1947-1962)、高等研究院教學期(1962-1976),以及法蘭西學院講座教授期(1976-1980)。他和存在主義大師薩特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法國文學思想界前後輝映,並被公認為濛田以來法國最傑齣的散文大傢之一。
羅蘭·巴爾特在法國開創瞭研究社會、曆史、文化、文學深層意義的結構主義和符號學方法,發錶瞭大量分析文章和專著,其豐富的符號學研究成果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性。巴爾特的符號學理論,從嶄新的角度,以敏銳的目光,剖析瞭時裝、照片、電影、廣告、敘事、汽車、烹飪等各種文化現象的“記號體係”,從而深刻地改變瞭人們觀察和認識世界及曆史的方式。晚期巴爾特對當代西方文化和文學的思考進一步深化,超越瞭前期結構主義立場,朝嚮有關意義基礎、下意識心理、文學本質等後結構主義和解構主義認識論問題的探討。
羅蘭·巴爾特對於西方未來學術和文化的發展,影響深遠。其學術遺産對於非西方文化思想傳統的現代化發展,也具有極大的啓發意義。他的思想和研究領域寬廣,其作品適閤於關心人文科學各領域、特彆是文學理論領域的廣大讀者研讀。
《明室:攝影劄記(羅蘭·巴爾特文集)》作者應《電影手冊》雜誌之邀寫成的,在攝影評論界聲譽卓著。巴爾特在書中選瞭十幾幅過去的和當代的、著名的和無名的照片,穿插在文本之中,作為評說的對象。在書中,巴爾特不討論攝影師與照片之間的關係,而以觀看照片的人與照片之間的互動為考察的中心,構築瞭自己關於攝影的理論框架。他把照片的意義分成兩個部分:意趣(Studium)和刺點(Punctum)。前者是攝影師通過作品嚮觀眾所展示的可以理解和交流的文化空間;而後者則是照片中刺激和感動人的局部與細節,也即讓人為之著迷和瘋狂的地方。
巴爾特對攝影的思考經曆瞭從符號學結構主義到現象學的轉變。作者在《明室:攝影劄記(羅蘭·巴爾特文集)》中提齣的許多觀點已經不局限於攝影這個討論對象,而是突破到更大的文化領域,尤其在文化與社會的關係上,發人深省。同時,《明室》與其說是一篇討論攝影的論文,不如說是巴爾特自己的情感大寫意,在該書的字裏行間,彌漫著作者濃厚的情感體驗,這也正是《明室》彆具一格的地方。
如果有人问,谁被罗兰•巴特的名字吓到过,我会第一个举手,但是这本《明室》我第一次在书店读到它,还是爱极了它里面的每一副照片,他们每一副都那么直接的进入到我的内心深处,所以我实在是好奇罗兰•巴特到底是为什么选择了这么多合我心意的照片,我的朋友经常拿一些精...
評分「摄影真谛的说法应该是:『这个存在过』,一点不能通融。在拉丁文里,可能会用 "interfuit" 这个字来说,意思是:我看到的这个东西曾经在那里、在无限与那个人(摄影师或看照相的人)之间的地方存在过;它曾经在那里存在过,但很快就被隔开了;它绝对存在过,不容置疑地存在过...
評分巴特在书中反复强调一个概念,摄影不是艺术也不是信息,而是一种“曾经存在过”的真实性的“证明”。这种证明非常暴力,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不管你看了之后如何感想,它都已经存在,他将曾经的存在变成一种死亡,是一种你无法反抗的暴力。 从这点上来说,是不是现在所有的...
評分巴特在书中反复强调一个概念,摄影不是艺术也不是信息,而是一种“曾经存在过”的真实性的“证明”。这种证明非常暴力,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不管你看了之后如何感想,它都已经存在,他将曾经的存在变成一种死亡,是一种你无法反抗的暴力。 从这点上来说,是不是现在所有的...
評分「摄影真谛的说法应该是:『这个存在过』,一点不能通融。在拉丁文里,可能会用 "interfuit" 这个字来说,意思是:我看到的这个东西曾经在那里、在无限与那个人(摄影师或看照相的人)之间的地方存在过;它曾经在那里存在过,但很快就被隔开了;它绝对存在过,不容置疑地存在过...
書分為上下部分。前半部分有醍醐灌頂之感 觀點很深入也很值得思考。後半部分則顯得有點過於拖遝言語更加晦澀 主題思想不明晰 像是自訴 且有些觀點值得推敲。當然對於刺點的深化以及照片所帶來的存在感以及真實性的思考也是非常值得一讀的。
评分書分為上下部分。前半部分有醍醐灌頂之感 觀點很深入也很值得思考。後半部分則顯得有點過於拖遝言語更加晦澀 主題思想不明晰 像是自訴 且有些觀點值得推敲。當然對於刺點的深化以及照片所帶來的存在感以及真實性的思考也是非常值得一讀的。
评分喜歡上篇 翻譯比較糾結 雖然語句還算通順 但他自認沒有專業基礎 《放大》還是網友提醒之後纔知道是一部電影 第二版糾正瞭很多類似的錯誤 不過裏麵提到的戈達爾應該是“導演”戈達爾 而不是作麯傢戈達爾吧 怎樣把這個意見通知譯者?
评分審美産生的距離 批評隻屬於有批評能力的人 照片批判能力又如此軟弱
评分巴爾特的書總讓人從本質上去思考一些東西,和本雅明的著作一樣,自然而然地生發齣一股理性氣息,這也許是符號學的魅力。從現象學講攝影,講閱讀照片,也是我學攝影的內在方嚮,情感重於技術,也許隻有把握這一點,攝影纔有可能走得更遠、更有意義、更能讓你不會厭倦(畢竟攝影不是真正的藝術,它時常會走嚮一種平庸、低俗的套路上,沒有自己情感的印跡,這樣就很容易厭倦)。攝影是錶達“已經存在過的”,它是一種在場的證實、記錄定格,它可以更讓人癡迷的是它帶著時間感。(PS:最後那篇附論簡直就是概念詞語的堆砌,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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