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1814-1840年)》内容为:本着取法人际或取法自然的理念,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拟系统全面地翻译当代德国法学具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因为德国法不仅为可取之一方法律,而且还与当代中国法制有着特殊的关联。事实上,当代中国内地与台湾地区的法制是基于清末民初之际的法律改制发展而来。当时采纳了欧洲大陆法系法制模式,而其中又以汲取德国法律,特别是民法、刑法居多。不仅如此,20世纪以来中国法制和法学的发展还颇受德国法制和法学的影响,现今中国法制和法学的不少思路实际都与后者有关联。因而,中国法制建设和法学进步自然更容易从德国法制与法学中获得启发。此外,由于近代德国历史法学派和学说汇纂学派对罗马法和罗马普通法的系统研究与整理,近现代德国法学形成并获得了其本身独有的特色,其丰富成熟的法律理论与教条,恰恰是目前乃至21世纪我国法学与法制建设所迫切需要的。
1、究竟是谁说了想看萨氏《论语》了? 2、你能耐得竟然把维亚克尔请来了? 3、为何要把萨维尼们弄得横竖不可读? 4、你或许是想说,“只求译文不像中国人在翻译,更不能太像今人普遍使用的话语”?
评分1、究竟是谁说了想看萨氏《论语》了? 2、你能耐得竟然把维亚克尔请来了? 3、为何要把萨维尼们弄得横竖不可读? 4、你或许是想说,“只求译文不像中国人在翻译,更不能太像今人普遍使用的话语”?
评分【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法律出版社】 1.1实证法的产生 民法具有一种确定的特性,即民族的特点。民族的共同信念、内在必要性的享有感受,将诸单个力量和获得连成一个整体。【5】法如同语言,存活于民族意识。【6】进步的文化从集体的驱动落入单个...
评分【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法律出版社】 1.1实证法的产生 民法具有一种确定的特性,即民族的特点。民族的共同信念、内在必要性的享有感受,将诸单个力量和获得连成一个整体。【5】法如同语言,存活于民族意识。【6】进步的文化从集体的驱动落入单个...
评分1、究竟是谁说了想看萨氏《论语》了? 2、你能耐得竟然把维亚克尔请来了? 3、为何要把萨维尼们弄得横竖不可读? 4、你或许是想说,“只求译文不像中国人在翻译,更不能太像今人普遍使用的话语”?
坦白说,这本书的行文风格带着一股强烈的“德式”严谨,逻辑链条紧密到令人发指,每一个推论都像是精心搭建的精密机械。但令人惊喜的是,这种严谨并未牺牲可读性。作者似乎深谙,真正的学术深度往往能通过清晰的结构和精准的表达得以彰显。书中对“自然法”观念在启蒙运动后的衰落及其在现代宪政理念中的幽灵般的残留的分析,简直是神来之笔。它没有简单地将自然法斥为过时,而是探讨了它如何在不自觉中渗透进人权保障、比例原则等现代法律工具之中。我特别喜欢作者在章节末尾设置的“反思性提问”,这些问题往往直指当代法律实践的痛点,迫使读者走出书页,去审视现实。这本书与其说是在讲述“历史”,不如说是在提供一种“历史的工具箱”,教我们如何用历史的深度去诊断今天的法律困境。
评分初翻开这本大部头时,我心里其实是有些忐忑的,毕竟“法学”和“历史”的结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堆砌如山的文献和故纸堆里的陈旧观点。然而,这本书完全颠覆了我的预设。它展现出一种罕见的批判精神,并不盲目尊崇任何既定的历史叙事,而是像一位精明的考古学家,小心翼翼地剥开历史的岩层,去探究那些被主流叙事所忽略的、那些在地方性实践中默默发挥作用的法律习惯。作者在处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冲突与融合时,那种细腻入微的笔法,简直可以媲美最优秀的民族志作品。比如他对某个中世纪早期商业契约演变的追溯,清晰地勾勒出了地方行会权力如何在法典化之前悄然成型。这种从“具体情境”倒推“普遍原则”的研究方法,极大地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对“法律传统”这个概念的理解,从一个抽象的名词,变成了一个可以触摸、可以感知的复杂系统。
评分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渐进式的,它不像那种直接给出结论的教科书,而是更像一位智者在与你进行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起初,你会觉得一些论证铺垫得稍显冗长,但随着深入,你会明白那些看似不经意的细节,实则是支撑整个理论大厦的关键锚点。作者对于法律理性化的过程有着极其深刻的描摹,他没有把“进步”当作一个单向度的价值判断,而是展示了每一次“理性化”的背后,往往伴随着某种传统权益的消解和权力重心的转移。这种辩证的视角,使得全书充满了张力。最令我赞叹的是,作者在分析不同时代法律概念的词义变迁时,所展现出的语言学功底,使得那些古老的拉丁文或日耳曼法术语,重新焕发出了鲜活的生命力。它让我们意识到,我们今天所使用的法律词汇,其内涵是流动的、多义的,而非一成不变的。这本书无疑是对那种僵化、教条化的法律史观的一次强力纠偏。
评分这部著作简直是法学界的一股清流,它没有陷入那些晦涩难懂的理论迷宫,而是以一种近乎叙事的笔触,娓娓道来法律制度在历史长河中如何演变、如何扎根于特定社会的土壤之中。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他巧妙地将宏大的历史背景与具体的法律条文变迁穿插对比,读来丝毫没有枯燥之感。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罗马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适应性与局限性的分析,那种对法律精神本质的深刻洞察,让我对“法律是活的有机体”这句话有了全新的理解。它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随着社会脉搏一同呼吸、一同成长的存在。阅读过程中,我时常停下来,思考现代法律体系中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原则,其背后深藏的历史印记。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重塑,引导读者跳出当下的语境,以更深远的目光去审视法律的权威性和正当性来源。对于任何想要真正理解法律深层逻辑的人来说,这都是一本不可或缺的案头书。
评分我向所有对“制度的起源”感到好奇的人推荐此书。它没有采用那种编年体的流水账式的写法,反而采用了主题聚焦的路径,深入剖析了几个核心的法律范畴——比如“契约的约束力”、“财产的公私界限”——是如何在不同历史的熔炉中被锻造、被修正的。作者对于法律的“习惯性”与“成文性”之间永恒拉锯战的描绘,尤其精彩。他展示了,即便是最强大的中央集权,也难以彻底根除植根于民间社会中的古老法律记忆。我从中读出了一种深深的谦逊:法律的制定者永远无法完全掌控其最终的社会效果。这种对法律实践复杂性的体认,使得全书具有极强的现实关怀。它告诉我们,任何想在当下建立“完美”法律体系的努力,都必须先理解并尊重历史所留下的复杂遗产。这本书,读起来需要耐心,但回报是巨大的知识和洞察力。
评分文后还附有一篇威亚克尔关于历史法学派的总结,那篇文章写得也非常好。
评分不知道译者能不能读懂中文版。
评分1.2 制定法与法经 p15 L13 “那种没有把语言理解成工具,且使语言全无作用的人,便属于此”。以上这句话,送给译者郑永流先生。
评分不过尔尔
评分翻译和内容简直不忍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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